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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破获一杀人团伙,犯罪者竟凭借铁证集体翻供

重案讲说人|不为人知的大案真相
重案讲说人|不为人知的大案真相
Episode • Dec 23, 2022 • 12m

2003年8月10日一大早,湖南邵阳市警方接到了报警,一名男性死者双腿被电话线捆绑倒在地上,满头鲜血已经身亡。警方初步判断致人死亡的凶器是尸体旁丢弃的那块染血砖头,但是在死者的腰部又发现了多个十分细小的针孔状伤口,另外现场情况显示,他在遇害前曾经与人发生过激烈的搏斗,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不止一人。

死者遇害的时间是六到八个小时之前,身上没有任何随身财物,更加没有能够证明身份的物件。尸体的不远处停放着一辆摩托车,车钥匙还插在钥匙孔里。犯下这起凶案的凶手很快就落网,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警方却与他们展开了长达5年的较量。

警方顺着摩托车牌照这条线索,很快就确定了摩托车车主正是此案的受害者,名叫唐志军。唐志军,42岁,邵阳本地人,是一名下岗工人,靠着开摩

赚钱养家糊口。案发当晚8点,他吃完晚饭便出来赚钱,没曾想却再也没能回家。

经调查,唐志军为人老实本分,并没有仇家,所以警方排除了仇杀和情杀的可能,凶手作案的目的极有可能是为了抢夺钱财。案发前不久邵阳曾经发生过抢劫摩托车的案件,但是涉案的摩托车都被抢走卖钱,如果凶手是为了劫财,为什么他们没有把死者的摩托车骑走呢?

在邵阳市里,从事摩的行业的司机多如牛毛,这起案件发生之后,立即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恐慌。案发现场在一个羊肠小道里,十分隐蔽,凶手有可能就住在附近,或者曾经来过这里。

案发现场附近有一个棚户区,因为租金低,所以住在这里的都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闲散人员,环境十分复杂,甚至还有吸毒者在此地流窜。这些吸毒者为了一点毒资便会铤而走险,会不会是他们下的手呢?警方在棚户区里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没有放过任何一个住户,很快,一个名叫刘祖全的男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之中。

刘祖全45岁依然单身,他下岗后染上了毒瘾,很快就败光了所有的积蓄,他曾经为了筹集毒资而抢劫摩托车,所以引起了警方的主意。刘祖全声称自己案发当晚一直待在家里,可是当问及有谁能够证明时,他却支支吾吾,含糊其辞。

警方调取了他家的电话通信纪录,发现刘祖全在案发当晚曾经与另一个吸毒人员通了电话,一番问询后此人才告知警方,他和刘祖全等吸毒人员一整晚都聚在一起吸食毒品。虽然二人为了脱罪可能会窜供,但是警方经过调查之后还是排除了二人的嫌疑。

与此同时,在附近居民区走访的警员得知了一条新的线索。一个居民称,他家门前的一根用来晒衣服的电话线在案发当晚被人割去了一段,经比对,这截电话线果然与现场出现的电话线同属一根,大家对嫌疑人的行动轨迹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很快,一个专抢摩

司机的犯罪团伙被警方锁定,这个团伙中一个名叫姜海波的男子引起了大家的主意。

据调查,姜海波在案发三天前曾经到现场附近走过亲戚,案发后第二天才离开,他对当地的环境有一定的了解。姜海波也是邵阳本地人,刚刚18岁,平时惹是生非不愿工作,长年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干着不法的勾当。据调查,他在案发当晚曾经外出,很晚才回家,姜海波有作案时间和动机,而且还有犯罪前科,他到底是不是杀人凶手呢?

据调查,姜海波案发当晚和狐朋狗友朱标、张小学一起,来到了溜冰场溜冰。其中的朱标因为前不久打架斗殴被关进了看守所,现在依然在押。与朱标同监室的室友反应,朱标在监室里吹牛称前不久在市区抢过钱,还把对方打伤。警方怀疑朱标口中所说的案子就是这起杀害摩的司机的凶案,于是立即对他进行了审讯。很快,朱标便承认了自己伙同姜海波等人抢劫唐志军的犯罪事实。

据朱标交代,案发当晚他与姜海波、岳柳权、阮锦程在案发现场埋伏,由张小学和陈三玲将摩的司机引致现场,然后实施抢劫,摩的司机身上的针孔状伤口是张小学随身携带的撬锁工具造成的,而砖头则是岳柳权砸的,为了防止司机继续反抗,姜海波便用提前准备好的电话线将受害者的腿绑了起来,可悲的是,他们在唐志军的身上只抢到了十几块钱而已。因为发现受害者受伤严重,这帮凶徒逃跑时慌不择路,结果连摩托车也忘记骑走了。

姜海波等其余五名犯罪嫌疑人被立即逮捕归案,按理说案件到了这里就应该已经结案,但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法院宣布判决之后没几天,这六名犯罪嫌疑人突然集体翻供。他们声称自己并没有作案时间,之所以会被迫承认罪行,完全都是因为警方的严刑逼供。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甚至还拿出了一份书面证据,这个书面证据经调查真实可靠,难道警方真的办出了冤案吗?一时之间双方各执一词,经过近五年时间的反复侦查,此案依然没有任何进展。很快2008年到了,警方决定再次重启调查,与犯罪分子一决高下,他们到底如何应对嫌疑人提供的铁一般的证据呢?

六名嫌疑人在之前接受审讯时所交代的情况明明与警方获取的证据完全吻合,为什么宣判之后又会集体翻供?这六人不但提出了人证,而且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阮锦程还提出了书面证据,据他称,案发十几天前他就回到了位于广西钟山的父母家中,与邵阳相隔数百公里,案发的两天后才回来。他曾于案发当天在钟山的一家邮局给好友寄过一封信。阮锦程不可能寄完信后赶在案发前回到邵阳,这封信成了嫌疑人翻供的最有力证据。

信的收信人名叫孙涛,是阮锦程的老乡,因抢劫罪入狱,现关押在永州的监狱里,二人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警方对这封信进行了笔迹鉴定,结果证实却系阮锦程的笔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警方在办案的过程中真的出现了违规行为吗?

据收信人孙涛回忆,五年前的一天,他的父亲和阮锦程的父亲一同前来,在狱警的监督下取走了阮锦程写给他的其中两封信,在信的背面还有狱警所开具的证明。孙涛和狱警早已不记得收到这两封信的具体日期,警方当然也不会放过这一疑点,他们立即对信封进行了调查,结果证实信封确实产自广西,而邮戳也清楚的显示了信是于2003年8月9日从广西钟山寄出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封起着决定性证据的信件并没有什么问题。

此时警方开始反思了起来,到底还有什么方面没有想到,还有什么地方没有查到呢?对了,还有邮票。结果也正是因为信封上的那枚邮票,犯罪分子终于露出了马脚。

信封上的邮票价值80分,由北京邮票厂印制,案发的前一年就已经开始发行,全国各地都能够买到。可是犯罪分子并不知道,从这批邮票开始,每一枚邮票上都有独一无二的防伪荧光编码,这种荧光编码在紫外线的照射下才会显现出来,成了每一枚邮票的身份标识。

顺着荧光编码这条线索,警方终于查出了信封上邮票的出售地,湖南邵阳的一个邮政所,而且发售时间是在案发之后,这封信件纯属伪造已经毋庸置疑。就这样,阮锦程的父亲也被带进了审讯室里。

阮锦程的父亲称,为了帮助儿子摆脱牢狱之灾,他便求助律师支招,想解决的办法。律师教他找证人作伪证,并且为了有把握打赢官司,还需要更加有力的书面证据。当律师了解到阮锦程在案发的一周之前曾经给孙涛寄过两封信时,一个天马行空的想法便萌生了出来。

首先他让阮锦程的父亲找孙涛拿到那两封信,然后让阮锦程在事先准备好的信纸和信封上抄好编造的信件,接下来再由阮锦程的父亲伪造了邮戳,最后一步便是拿着调包的信件来到孙涛所在的监狱,在监狱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对方开具了证明。在环环相扣之下,一个伪造的铁证便呈上了法庭。

阮锦程的律师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启料还是让警方看出了破绽。伪造的证据已经不复存在,六名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作伪证的人员一并受到了惩罚。一个隐藏在暗处的简单细节成了破案的关键证据,如果不是警方细致入微的办案态度,也许案情的真相将会石沉大海,凶手也会逍遥法外。

凭着细腻的思维和执着的态度,邵阳警方终于顺利的击破嫌疑人的谎言,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可是值得人们反思的是,社会上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的不良律师,为了个人利益违背着天地良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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