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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214 解嚴時代的台灣

台灣故事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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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sode • Jan 18, 2024 • 21m

1980年代的台灣,歷經社會運動。環境、生態保育、原住民、學生、勞工、農民運動等,那是一個強控制解體的時代。
如何理解1980到1990的台灣呢?在狂飆的社會運動風潮中,台灣要走到裡去?
我當時寫了兩本書《民間的力量》、《強控制解體》。
 
關於《強控制解體》:
台灣社會的結構性巨變。
1960-1980經濟現代化。國家資本的弱化,民間資本的崛起。
1970年代,文化覺醒,退出聯合國,保釣,鄉土文學,民歌運動,雲門,朱銘、洪通。
1980年代,台灣錢淹腳目,大家樂,社會運動,
1990年代,政治改革。現代化變革的最後一哩路。
 
1990年代的台灣,的確有非常大的改變。李登輝在1988年順利接任總統,但在國民黨主席選舉過程中,有過複雜的鬥爭。他在宋楚瑜「臨門一腳」的協助下,有驚無險的擔任了國民黨主席。他再以提昇郝柏村擔任國防部長的謀略,將他從實際的軍隊指揮位置換下,以避免政變的危機。當時宋美齡都曾出來表示反對,但因為是升官,郝柏村也沒有拒絕的理由。而後他再以提名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長的方式,抽空他對軍隊的影響力,掌握了實質的權力。
1990年的野百合學生運動則是李登輝運用社會運動,形成社會壓力,再加以收編,以達成其國會全面改選的目的。蔣經國曾希望達成的國會改選,至此完成。
1991年4月30日,明令公告,自即日零時起,停止動員戡亂時期,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同時公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此一臨時條款始於1948年5月,本是作為戰時的緊急應變之用,卻不料蔣介石將之常態化,變成凍結憲法,實施特別法的「太上法律」。蔣介石得連五任總統,就是拜此條文之賜。而依此法,平民會受到軍法審判,為了「戡亂」,憲法所保障的人權形同廢止。更重要的是兩岸關係的根本改變。此法將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叛亂團體」,則兩岸所有交流根本不合法。停止後,將中共視為「控制大陸地區的政治實體」,稱呼對岸為「大陸當局」。這可說是一次善意的釋出。
1992年5月,刑法第一百條修正案通過。原本「意圖叛亂者」,可以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修正後,改為只有著手實施,「有強暴脅迫事實行為者」,才加以判刑,而陰謀犯、預備犯則不罰。
1992年7月,成立於1958年的警備總部也予以裁撤。警總在戒嚴時代的權力非常大,他們以國家安全為名,可以審查郵件、監聽電話、查扣及查禁雜誌,連人民入出境都要經過其安全審核,嚴重時甚至跟監、約談、限制人身目由。隨著動員戡亂臨時條款的廢止,它的合法性消失,就跟著裁撤。這對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是非常重要的。戒嚴時代,人們總是形容寫作不自由,有如「心中有一個小警總」,即是表示那個檢查的紅線之深入人心,形成自我檢查。威權統治的最大的恐怖也正是在此。
逐步解開的戒嚴心結,逐步開放的社會,不再壓抑的心理,不再有陰影的政治,讓社會力得到釋放。台灣終於走到了陽光下。最後有待解決的,只有兩岸問題。而當時兩岸剛剛開放,辜汪會談在星加坡舉行,民間和平交流的榮景,台商投資的熱情,大陸釋放的善意,讓民間對兩岸有更美好的期待。在那樣的氛圍裡,台灣開了一場以前未曾想像過的四萬人大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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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使用
Snowflakes by Agnese Valmaggia
Link: https://filmmusic.io/song/8701-snowflakes
License: https://filmmusic.io/standard-license
 
※想要了解更多的故事,請看楊渡著《有溫度的台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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